一、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
公司出现欠款情况,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通常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此后,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与股东并无关联。
二、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
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
-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
-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
-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避免超期,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 若债务存在担保,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
三、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
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上城区位于杭州市中部偏南,东临钱塘江,西贴西湖,南枕玉皇山。总面积26.06平方千米。是杭州中心城区之一,也是南宋皇城所在地,是杭州商贸旅游中心、文创中心。是浙江省面积最小、单位GDP最高的城区。上城区辖6个街道,共有54个社区,总人口35.13万人。2013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杭州市上城区为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2017年12月,当选中国工业百强县区。2018年入选中国城区发展100强。上城区域历史悠久,自古是杭州城市的核心部位,曾是自隋唐至民国时期州治所在地,尤以南宋定都杭州,在凤凰山东麓建皇城、筑宫殿,历时140余年,是中国七大古都之一。上城区自宋至清,分属钱塘、仁和县管辖,民初属杭县管辖。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置杭州市,上城区域分属城区、江干区。此后城区行政区域多次变化,直至杭州解放前夕,上城区分属第一区。第二区和第四区(即原江干区),建区公所。